本报讯(记者汤碧琴)昨天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执法检查的第一天,市劳动保障、发改、建设、交通、公安、总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兵分五路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一些个体餐饮企业工资发放很不规范,主要原因是企业主对劳动法律法规知之甚少。
昨天上午,联合执法组来到位于望京路90号的一海鲜店,要求这家饭店负责人出示工资单、考勤卡、劳动合同、社保登记等相关资料。这家饭店负责人“坦言”:由于服务员流动性很大,没法签订劳动合同,当然也谈不上缴纳社会保险,至于工资单只是随便在纸上写个数字,让员工签个字就算完事。
说着,这家饭店负责人拿出了一叠点菜单,说这是11月份的工资单,一个员工一张。执法人员指着一名姓苟的服务员“工资单”提出了疑问:11月份该员工只休息了1.5天,怎么只有1050元工资(按目前市区职工月最低工资960元和月计薪天数21.75计算)?饭店负责人称每月还发给二三百元的开瓶费,但在“工资单”上均无记录。
执法组接着又来到位于望京路96号的一家小饭店,发现其工资支付行为更不规范。饭店负责人称,他们发放工资采用的都是“土办法”,随便拿张纸写一写,就给员工发放工资,至于签不签字,那是无所谓的事。如果员工表现较好,就“塞”一点奖金给他。当执法人员让他出示其所谓的“工资单”时,饭店负责人说无法提供。
这名负责人还一再声称,他们是严格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的,每人一般都能拿到850元月薪。而实际上市区目前已将最低工资调整至960元,但饭店负责人全然不知。
联合执法组要求这两家个体餐饮企业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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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工资要把好三道关
一是最低工资保障关。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单位每月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9月起我市最低工资调整,市级统筹区为9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资为8元/小时。
二是考勤登记关。考勤卡是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妥善保管考勤卡。今年1月1日起,月工作日已变更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三是工资单签名关。单位发放工资无论是以现金形式还是由银行代发,都应当制作工资单。工资单项目清楚,由职工本人签名,并加以保存,以便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