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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一旅馆当初毁绿被罚今日认养树木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12-17 13:06:00

  《朝晖路8株行道树惨遭毁容》后续

  本报讯 本月初,江东朝晖路8株行道树惨遭“毁容”(本报12月2日曾作报道),结果毁绿者“锦江之星”旅馆朝晖路店被罚了7万多元。今天上午,该旅馆员工与城管工作人员一起,将认养树木的铭牌挂在了新移植的行道树上。

  朝晖路毁绿事件发生后,江东城管局立即对该旅馆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后经园林专家鉴定,8株遭擅自修剪的香樟中的7株已失去了行道树吸附灰尘、遮阴避阳和美化环境等基本作用,必须在原地重新进行新树移植。这7株树木的损失在2.8万元左右。

  事后,该旅馆赔付了这2.8万元。依据《浙江省绿化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对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可以处树木价值1至5倍的罚款,因此,江东城管执法部门还向该店作出了罚款7.14万元的决定。

  该旅馆负责人江先生深感后悔,希望绿化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一次绿化知识培训,并与江东区绿化办签下了门前树木认养协议。该旅馆认养这7株树木一年的费用约为1000元。

  城管部门提醒市民,对于城市绿化,任何人都不能自行修剪,如果确需修剪的,可拨打城管热线96310进行联系,由园林部门的专业人员来修剪。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