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7日电 中国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2009年中国关税调整情况答问时表示,经过此次降税,除上述鲜草莓等5种商品还有1年的降税实施期外,中国已经基本履行完毕加入世贸组织的降税承诺,关税总水平由加入世贸组织时的15.3%降至目前的9.8%。
为促进进出口贸易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关税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从2009年1月1日起,中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及税则税目等方面。
就“2009年中国关税的整体情况如何?这次关税调整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等问题,中国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降税承诺,自2009年1月1日起,中国将进一步降低鲜草莓等5个税目商品的进口关税。由于涉及的降税商品范围和税率降幅较小,对关税总水平影响不大,2009年的关税总水平与2008年相同,仍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仍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仍为8.9%。经过此次降税,除上述鲜草莓等5种商品还有1年的降税实施期外,中国已经基本履行完毕加入世贸组织的降税承诺,关税总水平由加入世贸组织时的15.3%降至目前的9.8%。
该负责人还介绍称,2009年,关税调整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扩大内需和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框架下的关税调控杠杆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和进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