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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贸易争端中方败诉可能致豪华车降价
稿源: 中国证券网  | 2008-12-18 08:12:25

  刘霞

  持续两年多的中国汽车零部件贸易争端以中方终审败诉告终,虽然对国内汽车产业整体影响不大,但对国产化率不高的豪华车及大部分中小汽车零部件厂商来说,将有不同程度冲击。

  2005年2月,中国出台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超过整车60%以上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关税为25%。2005年11月起,加拿大、欧盟、美国相继就此上诉WTO。2008年2月13日,WTO首次裁定中国违反贸易规则,随后中方提出上诉。12月15日,WTO上诉机构终裁认为中方做法违反世贸规则。

  据悉,裁决报告将在30天内批准生效,目前中国商务部正在加紧研讨修正细节。业内人士估计,政府部门可能直接取消或修改相关政策,也有可能出台其他措施,限制豪华车企业进口散件在国内组装。

  宝马、奔驰、沃尔沃等汽车企业中的高端车型虽然属于小众车型,但由于零部件大多直接进口,如果《办法》发生变化,最直接的影响是大大降低成本。宝马、沃尔沃等汽车企业昨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政策的变化究竟带来多大影响,还没有具体的估量,“理论上讲,可以降低进口散件在中国组装的成本,毕竟关税能减少15%,但整车在市场上的销售价格更多是根据竞争对手,或者是由市场来决定。”宝马汽车在北京的进口销售商告诉记者。

  西南证券汽车分析师董建华认为,如任由豪华车企业进口散件在国内组装,会给国内零部件产业造成损害,“以后豪华车的中国合资企业会变成只卖车的公司,很难促进零部件产业的发展。”

  事实上,虽然长达数年的诉讼过程已给不少国内汽车零部件厂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时机,但一位天津的零部件企业负责人向记者坦言,大部分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产品竞争能力不强,短时期内很难跟国际巨头抢市场。

  “如中国完全放弃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将直接影响那些正处于起步阶段的高技术含量产品的国产化进程。”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摩托车配件商会的负责人告诉本报,“比如生产汽车安全、控制的电子产品企业,以及生产发动机燃油系统的零部件企业,从中长期看,裁决将直接减缓跨国企业对中国部分零部件的采购。”(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