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杰) 退休干部夏某在开黑车过程中充当皮条客,将嫖客介绍到有卖淫活动的洗浴中心,从洗浴中心获取20元的“介绍费”。记者昨天获悉,延庆法院一审以介绍卖淫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同时罚金5000元。
现年56岁的夏某原为延庆县某机关干部,退休后开黑车谋利。今年5月10日,夏某在延庆县城等待拉活时,遇到乘客耿某等三人。耿某等人上车后要求夏某带他们去“能玩一玩”的地方,夏某立刻明白他们是嫖客,于是将他们送到他所知道的一家暗地里有卖淫活动的洗浴中心。因起了中介作用,他向洗浴中心老板收取了20元钱。
当晚,耿某三人在与卖淫女交易时,被突击检查的警方当场抓获。随后,介绍卖淫的夏某也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夏某明知耿某等人欲嫖娼,还驾车将他们介绍到有卖淫活动的洗浴中心,并收取20元介绍费,已构成介绍卖淫罪。鉴于他认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意较轻,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