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任山葳
17岁的高中生小陆(化名)沉迷网络游戏,为了买游戏装备,竟瞒着父母向他人借款7.7万元,结果被对方告上法庭。昨天,经慈溪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小陆的父亲当庭一次性给付原告4.5万元。
■法官说法
不能助长孩子不正常消费
慈溪法院周巷法庭庭长范智君是此案的审判长。对于此案,她认为对原被告双方来说都是一个教训。小陆还是一个在校学生,不能再沉迷网络游戏了,要以学业为重,消费也要理性;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小陆有管教义务,在生活和学习中要正确引导教育孩子。
尤为重要的是,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不仅是家庭教育,还是一种社会教育。原告小马的母亲也有一定的社会义务和责任,她明知小陆还是在校学生没有经济来源,还为小陆的这种不正常消费提供便利,助长孩子的这种行为是不对的。相反,应该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引导孩子理性消费。
为玩游戏竟借高利贷
小陆与小马(化名)今年刚满17周岁,是初中时的同学。他俩的性格相似,内向少语,成绩一般,但玩网络游戏都是高手。初中毕业后,小陆继续读书,小马则开始工作。因为网络游戏,他们经常来往。
今年11月中旬,小陆的父母突然收到慈溪法院送来的一份起诉书副本,原来是小马的母亲起诉他们一家三口,要求归还7.7万元借款。小马母亲向法院提交了小陆亲笔书写、签名的借条,借条上写明:借款金额为7.7万元,借款时间为今年5月15日,还款日期为今年6月20日。
小陆的父母非常惊讶,家里经济条件一直不错,小陆是他们唯一的孩子,向来吃穿不愁,也没少给他零用钱。而且,小陆天天上学读书,为何要借7.7万元?为何还要向小马的母亲借钱?
小陆放学回家后,告诉父母:他向小马的母亲借钱是事实,借钱是为了买游戏装备。小陆说,他要成为网络游戏的顶级玩家,就要有顶级装备。不过,实际借到的钱没有借条上那么多,只有2.8万元,借条上的7.7万元是将利息一起计算进去的。
小陆的父母比较了解儿子,小陆初中起就沉迷网络游戏,成绩一降再降,父母为此头痛不已。小陆和小马平日走得近,“小马的妈妈怎么可以借钱给一个在校读书的高中生,不仅支持他玩游戏,还从中收取高额的利息呢?”
给付4.5万了结此案
在昨天的法庭审理过程中,小陆的父亲情绪一直很激动,而小陆因为上课没有到庭。小陆的父亲认为,原告欺瞒未成年学生,利用小陆年少无知,从中收取高利贷利息,非法目的昭然若揭。
被告方代理律师认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为未成年人。小陆现在的年龄还不满18周岁,属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行使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表人的追认,限制行为能力人超出其民事能力范围订立合同需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方生效。小陆今年才17周岁,系在校学生,对其出具7.7万元借条的行为无清醒意识,且这一行为明显超越了其民事能力的范围,在未征得其父母追认的情况下是无效的。
在庭审中,原告小马的妈妈这样陈述:她只是一个做服装生意的女人,文化程度不高,其儿子与小陆同岁,已经在工作了,是小陆三番几次央求她,她心软了才借钱给他的。借条是小陆亲笔写的,钱也是小陆拿去用了。她认为,她个人确实存在责任,她习惯对年龄按虚岁计算,借款行为发生时以为小陆已经虚岁18岁了。现在小陆还不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替他还。
庭审结束前,性格直爽的小陆爸爸接受了调解解决的建议,当庭一次性给付原告4.5万元。他说,原告能认识到自己有过错这是最重要的,而他的儿子确实也不争气,他就算是花钱买个教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