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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抽烟?把我袜子洗了”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12-19 07:56:01

  听说有吃的、喝的,两个男孩跟着一个女孩从河南来余姚玩,结果很失望三天后,女孩这句话激怒了手头拮据、急于回家的他们,招致杀身之祸

  本报讯(记者 诸新民 通讯员 祝文权)听说“有吃的、喝的、穿的”,两个男孩跟着一个女孩从河南老家赶来余姚玩。结果呆了3天,两个男孩就熬不住了,第三天晚上,为要钱回家,杀了女孩。前天,余姚法院宣判,两人因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3年。

  服役在即临阵逃避

  刘果、刘健和洋洋都是河南永城市人。在老家,这3个“90后”经常在一起泡吧、玩乐。去年秋季,家人准备送刘健去当兵。去年12月初,在出发前,喜欢玩乐的刘健动摇了。

  那几天,3个人刚好凑在一起。洋洋说:“我有朋友在宁波,那里条件很好的,你们跟我去宁波玩吧,有吃的、喝的、穿的。”

  去年12月9日,两个男孩跟着洋洋来到了余姚。

  当天,洋洋在余姚的朋友把他们安排在余姚长途汽车站对面的永丰宾馆,洋洋跟着朋友逛街去了。晚上,她拿着一袋新衣服,兴高采烈地回到宾馆。刘果和刘健不高兴了,因为里面没有他们的衣服。他们因此与洋洋发生了口角。

  第二天,洋洋又跟着朋友出去玩了。刘果和刘健身上没钱,只能呆在宾馆看电视,连吃饭也得等洋洋回来才能付账,因此非常郁闷,向洋洋要钱回家,但遭到拒绝。

  第三天,洋洋和朋友把刘果、刘健都约出去玩了一会。在刘果和刘健再三要求下,洋洋才同意买了一包香烟,但没有交给他们。

  当天晚上,洋洋拿出香烟对他们说:“想抽烟吗?去给我买瓶水!”接着,洋洋又拿出烟要求帮她洗袜子。为了抽烟,两个男孩只好照做,但心里闷闷不乐。

  不服“管控”萌生杀心

  “被一个女孩子这样管着,一个大男人心里是什么味儿?”两个男孩秘密商量,“如果洋洋再不给我们买衣服或回家的路费,就把她杀了!”当天晚上,两人向洋洋摊牌,要求她拿出回家的路费,再次遭到拒绝。

  “当初你说,这里有吃的、有穿的,现在什么都没有,我的一生被你毁了!”刘健将洋洋按倒在床。刘果关上房间电灯,从卫生间拿出一条毛巾,捂住洋洋的嘴。两个男孩拿起床头柜上的烟灰缸和茶杯,疯狂击打洋洋,直至对方没了呼吸。

  他们拿走洋洋身上的戒指、项链、手机、银行卡等钱物,将洋洋的尸体藏匿在床底储物柜内,然后窃走洋洋银行卡内的7900元现金,连夜逃回老家。

  第二天,宾馆服务员打扫客房卫生,发现异常,立即报警。

  去年12月13日,余姚市公安局锁定了凶手,并向全国发出悬赏通缉。

  去年12月17日,刘果、刘健在家人劝导下,向永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从轻减罪未被采信

  因刘果、刘健作案时,都是未成年人(前者未满18周岁,后者未满16周岁),且都有主动投案自首情节,在庭审时,他们的辩护律师均作了从轻减罪辩护。

  但法院最后采信了公诉机关的意见,认为他们的犯罪手段及后果较为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依法判处刘果有期徒刑15年,刘健有期徒刑13年。

  记者从余姚法院得知,刘果、刘健的家庭条件在当地都算不错,平时家长比较溺爱,放任自由,因此造成了他们的偏激心理。

  “本案中,如果刘健的家长及早发现孩子的思想动向,及时疏导,或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这个案子也给我们当前未成年人教育,尤其是心理疏导敲响了警钟。”一名法官说。

  (因当事人未成年,均为化名)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