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范洪)昨天上午,辞工返乡的安徽男子李某想带几盘“刺激的片子”回家给同村哥们“开开眼界”,安检时被铁路民警发现。如今,他非但暂时回不了家,还将面临法律制裁,悔之莫及。
包中搜出淫秽光盘
李某是安徽阜阳人,今年27岁,在北仑一家工厂打工。近来由于工厂效益不好,而且安徽家中有急事,他辞了工作,提着大包小包回老家,打算明年开春再外出打工。
李某买的是昨天上午9点30分开往阜阳的火车票。离开车还有10多分钟时,他匆匆赶到火车南站,拖拽着一大包行李走进候车大厅。
正当他以为顺利通过安检,跑到扫描机器后面准备拿自己行李时,执勤保安走来,指着他正要拎起的一个大包问:“这个包是你的吗?”李某点点头。“那你跟我来一趟。”保安说。
“有什么不对吗?”李某来到车站里的公安值勤值班室,随后被一名民警责令开包检查。从包里,民警摸出一个电脑光盘包,包里总共有30多张光盘。除了电脑软件、游戏和电影,民警翻出了11张疑似淫秽光盘。
带回家给哥们“开眼”
看着这些光盘,李某的脸顿时红了。“这些东西是从哪里来的?”民警质问。李某表示,光盘有些是在他出租房附近买的,有些则是一些朋友给的。
他支吾着辩解:“一个人在外打工,生活比较孤单,看这些东西就是为了排遣一下空虚和寂寞。”他承认,这11张全是淫秽光盘,而且是看过“挑选”出来的。
“这些东西是淫秽品,你为什么带在身上上火车呢?”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交代,他在老家有几个要好的哥们,都和他年纪差不多,带这些比较“刺激的片子”回家,主要是想给他们“开开眼界”。
民警对李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李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毕竟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他请求民警给自己一个改过的机会,从轻处罚。
接受记者采访时,李某后悔不已:本来开开心心回家了,现在家回不去了,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我认识到自己错了。”
携淫秽品将受处罚
铁路宁波站派出所当时的值班警长任警官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淫秽品数量较大,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携带淫秽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同于运输淫秽品。我们依法没收了当事人携带的光盘,并将对其进行相应处罚。”任警官表示。
一年一度的春运又要来了,铁路宁波站派出所的民警提醒将要出行或返乡的旅客:警方对于淫秽物品、管制刀具或者其他规定不能携带危险品的检查一贯严格,在出行前,建议旅客仔细检查携带的行李,不能带上交通工具的“违禁品”千万不要携带,以免影响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