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邹声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19日在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座谈会上表示,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从八个方面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解振华说,短短几年间,循环经济从理念逐步变为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较快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但是,当前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相关配套法规和标准还不健全,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财税和金融政策还不完善,投入严重不足,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不够,循环经济评价考核体系和统计制度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没有形成等,需要逐步加以研究解决。
解振华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从八个方面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加强规划指导。组织编制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再生水利用、废旧金属和废旧家电资源化利用等专项规划。指导地方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制定配套法规。近期国务院将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抓紧研究制定包装物回收利用、废旧轮胎回收利用、汽车零部件等机电产品再制造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以及国家循环经济试点验收办法。加快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循环经济规划制度,评价和考核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点企业监管制度,标准标识管理制度、表彰奖励制度以及社会监督机制等。
深化示范试点。组织专家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进行调研、评估和验收,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广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扩大试点成果。
推进技术进步。组织制定国家鼓励、限制、淘汰的循环经济技术名录;加快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零”排放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支持建立循环经济技术服务体系。
完善政策机制。抓紧研究制定利用余热余压上网发电、废水“零”排放、脱硫石膏综合利用、再制造产业化的鼓励政策;会同财政部加快研究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研究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信贷支持机制。
加强基础工作。开展循环经济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制度。
营造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循环经济促进法,提高全社会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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