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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年降低社保缴费率
稿源: 新快报  | 2008-12-22 07:37:38
  困难企业缓缴保费,但养老保险费率不降

  “下个月起,广州失业保险的缴费率从3%(企业2%,个人1%)下降到0.3%,企业和参保个人都要少缴90%。”——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

  新快报讯(记者文安实习生饶静)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昨日发出通知,允许困难企业在2009年之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职工应享受的各种社保待遇不受影响。而统筹地区可在2009年之内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但不得擅自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可在2009年之内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

  对此,有关部门透露,广东省正在制定相关政策为困难企业减负,具体操作因地制宜,而此前广州明确表态降低企业失业保险缴费率的消息,正是此轮调整的前奏。

  如何扶助企业过冬?省劳动保障厅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降低企业和参保人缴费率的想法已获得各部门共识。据了解,广东现行社保政策中各险种缴费规定不同,加之地区间存在差异,所以降低费率的具体措施也不尽相同。该负责人透露,新的规定可能会出现新突破,因此要经过一定程序,在制定过程中相对谨慎。据介绍,目前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有160多亿元,足够承担12年。

  三部门五大举措

  ●缓缴社保最长不超6个月

  ●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

  ●不裁员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

  ●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培训

  ●分期支付被裁员工经济补偿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