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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驾船出海盗窃“洋垃圾”均获刑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2-23 08:17:13

  盗窃团伙的8名成员均获刑

  本报讯(通讯员桂凌 木木 记者沈孙晖)台州籍男子王某和他的内侄侯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取保候审期内,居然又纠集另外6人驾船出海,盗窃货船上的“洋垃圾”。近日,北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这个海上盗窃团伙的8名成员均获刑。

  王某今年43岁,五年前曾因职务侵占被判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3年。虽然他是个文盲,所幸家中有些积蓄,也能买艘小船做个个体船长。同时,王某靠收购废旧金属倒卖赚钱,但他没有相关的收购许可证。

  今年3月,王某因无证收购废旧金属被查处,损失的货物价值近6万元。他怀疑是与其素来不合的陈先生暗地里捣乱。由于这批货是王某和侯某共同出钱收的,他当即打电话,要侯某和他一起找陈先生“谈谈”。侯某一听亏了钱,就纠集多人和王某来到陈先生的家中,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王某愤然先行离去,临走前他对侯某说:“这批货你有股份的,你看着办。”随后,侯某等人对陈先生一家拳打脚踢,甚至将他们押上陈先生的私人轿车带走。幸亏途中陈先生的朋友及时赶到,才使他们一家平安脱险。次日,王某、侯某等人就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天后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取保候审。

  但没过多久,王某又打起了歪主意:收废旧金属还不如去偷,连本钱都不用。7月,他叫上侯某,决定利用自己有船的“优势”进行海上盗窃。他们又组织了6个人,商量后有了明确分工:开船、偷窃、望风、销赃各司其职。7月16日夜,在王某组织下,8人携带作案工具驾船出海,采取搭铁梯攀船、铁棍撬船舱等方法进入三艘货轮,共窃得2.7吨“洋垃圾”(含废铁、废铝、废铜等)。在第三艘船上行窃时,他们被船上值班人员发现,赶紧回船逃跑。次日凌晨4时半左右,王某等人在双桥码头卸货时被海警抓获,侯某于8月12日在网吧内被抓获。

  北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犯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6000元;侯某犯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其余几人均犯盗窃罪,分别判处3年到4年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4000元到6000元不等。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