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安经侦部门决不能因执法不当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新华网北京12月23日电(张景勇、丁可宁)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在23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在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决不能因为执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更不能从地方和部门利益出发,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雪上加霜,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郑少东说,对涉嫌犯罪企业的正常经营账户、资金,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也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要从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出发,根据必要与可行的原则,正确适用强制措施。
近年来,经侦执法工作迈上了新台阶。经侦法制建设稳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信访工作成效显著,执法监督机制基本建立,经侦民警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逐步提高。但受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加上我国经济生活中尚未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经济犯罪形势日趋严峻,打击经济犯罪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任务日益繁重,执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
郑少东要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在执法办案中,要坚持平等执法理念,在继续保持对各类严重犯罪严打高压态势的同时,对于案值不大、社会影响较小,但关系民生的普通案件予以充分关注,以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进一步加大追赃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对于因经济利益关系调整和民生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矛盾,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尽可能地推动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大力加强预警防范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社会通报经济犯罪手法的新变化、新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