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焦点报道
国务院:广东与港澳试点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
稿源: 新华网  | 2008-12-24 17:21:51

  新华网快讯:国务院常务会议24日决定,对广东和长三角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