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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经济适用房已建成58万平方米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2-25 07:41:22

  本报讯(记者郭靖 秦羽)今年我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农民工公寓和人才公寓、老小区整治等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市建委昨天通报说,截至11月底,全市廉租房累计保障户数已达到6816户;已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38万平方米,建成面积达58万平方米,推出销售3600多套;农民工公寓和人才公寓开工面积分别达到30万平方米和14万平方米;市三区老小区整治已完成81万平方米,到年底将完成年初下达的138万平方米的整治任务。

  镇海区住房保障工作起步早、起点高,实现了保障房源“房等人”。该区将城镇居民中人均收入低于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0%、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所有家庭纳入不同层面的住房保障范围,并于10月份推出面向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及中高级人才的《宁波市镇海区人才公寓实施办法》。建立三级联动的申购制度和信访联动机制,将住房保障政策与拆迁政策有效对接。

  奉化市在提高廉租住房保障补贴标准的同时,还把特困职工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从制度上确保廉租住房管理的公正、公开。奉化市对货币补贴形式的廉租房实行一户一档计算机管理,并将特困家庭和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的低收入家庭也纳入调查范围。据悉,明年,奉化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保障对象或将调整到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的家庭。

  海曙区廉租房保障和限价房购买户数分别占市三区总数的60%和48%。该区在市三区率先启动廉租房保障扩面工作,自主研发了廉租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分类管理各层次的保障家庭;推广建立廉租房家庭银行专户,廉租补贴通过银行按月发放;在老小区整治和非成套房地块改造方面积极探索增加配套设施等方式进行改善。

  余姚市创新经济适用房政策,实行货币补贴、购租并举,将购房补贴由每平方米1200元提高到1500元,租房补贴由每月每平方米5元提高到7.5元,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此外,余姚市还大幅提高廉租房补贴标准,将廉租房向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的低收入家庭扩面。目前,余姚市符合条件的对象已实现应保尽保,达207户。

  江北区全力推进洪塘经济适用房建设,目前5#农民安置房地块已交付使用,1#、3#、6#地块已基本建成,2#、4#地块顺利推出,8#地块主体工程完工,为全市的经济适用房提供了房源保障。目前,区域配套的公交始发站建成使用,洪塘中路延伸段、规划一路、三路建成通车,卫生院、文化站等开工建设。江北区还对廉租房进行扩面,400户家庭纳入廉租房保障。

【编辑: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