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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举报质量违法获质监部门千元奖励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12-25 07:40:36

  本报讯(记者 周静 通讯员 吴婧)日前,市质监部门根据举报人王先生提供的线索,查获了一起掺杂使假且无证生产、销售大米鱼案。王先生也因此获得了上千元奖金。

  市民王先生日前来到市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称其朋友送给他的几袋脱脂大黄鱼,拆袋后发现里面装的竟是脱脂“大米鱼”。接到王先生举报后,质监部门立即对该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因为涉嫌无证生产,质监部门当场对该厂尚未售出的61袋脱脂“大米鱼”进行了查封。产品质量检测显示,这些无证“大米鱼”过氧化值超标。

  据了解,今年9月质监部门规定,凡举报生产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无证生产食品且存在掺杂使假等质量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对举报有功人员一律按最高奖励等级,即罚没款额的8%以下给予奖励。由于王先生的举报属实,且帮助执法人员迅速查获,质监部门在对水产加工企业处以13828元的罚款后,依修订后的《产品质量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实施办法》,一次性给予王先生罚没款额8%即1106元的举报奖励。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