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侦组抗告书今交“高院”
邱毅:“放扁法官”曾参加陈水扁选举后援会
剑啸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昨天傍晚表示,要求收押陈水扁的抗告书已经完成,25日就会提交台湾“高院”。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周占春两度无保释放陈水扁,特侦组第二度就收押陈水扁,与法院打法律战。
“放扁法官”帮扁公开拉票
国民党“立委”邱毅昨天上午再度前往“监察院”,二度举发即将审理扁案的法官周占春。他指出,周占春除了在两次“总统”大选期间帮扁公开拉票外,还曾经参加陈水扁的选举后援会,已经反司法官规范中立及必须严守立场公正的基本原则,周占春审理扁案会不会偏颇,他的心证会不会有先入为主的情况,“监察院”不能等闲视之。
尽管上周三前往“监察院”时,遭到扯发的羞辱,邱毅并没有视“监察院”为禁区,昨天上午再度前往“监察院”,二度举发周占春审理扁案不适任。
邱毅昨天披露,两度无保释放陈水扁的台北地院法官周占春,过去3年其裁定的“具保停押”的案件总计37件中,只有2件核准,其他的35件全部驳回,也就是裁定延押。邱毅痛骂说,形容周占春是“人权法官”,根本是胡扯,搞不好他还是北院中最会押人的法官,怎么遇扁就转弯?
周占春断案标准变化大
邱毅提到的一件申请交保停止羁押案,在2007年11月19日判决,案中一名台北警察因为追讨赌债而涉及恐吓取财被押后提出交保要求。
当时周占春在判决书是这样写:“本件被告身为警察,其身分、地位与经验,事实上亦有骚扰证人或干扰诉讼审理之社会影响力,有继续羁押被告之必要……”
对比周占春两份无保释放扁的判决书,发现周判案尺度弹性相当的大。
一个最多被判刑5年的警察,周占春都没有“其他方式”阻止他串供和骚扰证人,面对“最严厉判刑”的陈水扁,为了脱罪,就会因为法官一句告诫,就乖乖听话,什么都不做?
才一年时间,周占春断案标准变化那么大,是因为法学素养有了大幅提升?还是因为被告名字叫做陈水扁?
蓝委:周占春应改当扁律师
扁案法官可能换人?台北地方法院将依“后案并前案”惯例,将案子并给法官蔡守训,这项讯息被解读成周占春将无法审理扁案。国民党“立委”李庆华昨天上午指出,如果届时成真,这真的是老天爷送给全民的大礼物!他强调,周占春的公正性已荡然无存,周难道还要顽抗?应该自动请辞,改当扁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