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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输水管道10年11爆 市民将生产商告上法庭
稿源: 中国经济网  | 2008-12-25 09:43:55

  宝鸡市冯家山水库输水管道10年爆管11次,每次都造成市区大面积停水,群众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昨日下午,宝鸡市民郭先生向宝鸡市中院递交起诉状,起诉“豆腐渣”水管生产商,法院已经受理,并将在一周内回复是否立案。

  要求商家重做管道并道歉

  郭先生在宝鸡生活了22年,深受水管爆裂之害。每次停水都给他的生活带来影响,洗脸、做饭、冲马桶等日常生活无法正常进行。郭先生认为,稳定、可靠、没有频繁故障、安全隐患的供水管道,是公民用水权的保障。

  郭先生此次起诉的被告是兰州宏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他认为“由于该公司在冯家山饮水工程中提供的价高质劣的输水管道,是造成多次爆管的主要原因”。郭先生在诉讼中写到,要求“判令被告重做并更换宝鸡市冯家山饮水工程劣质输水管道……向深受其害的原告及广大宝鸡市民赔礼道歉”。

  “深受其害的不是我一个”

  第10次爆管后,郭先生深夜在宝鸡市转了一圈,看见在寒风中男女老幼在街上等待送水车的情景,让他忍不住流下眼泪。

  郭先生气愤地说,冯家山饮水工程花了3.7亿元,再加上十几次维修的一千多万,都是宝鸡人民的血汗钱。“那些不良企业,自己赚了昧心钱,留下这么大个烂摊子”。他说,自己不是第一个索赔的人,早在冯家山饮水工程建成当年,爆管后就有人提出按常理应找厂家索赔,但庞家钰不让。“深受其害的不是我一个,我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最基本的生活用水的权利,也想尽自己的努力为宝鸡市挽回一些损失”。“如果不能消除隐患,输水管道不知何日还会再爆。”根据《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城市供水条例》的相关规定,郭先生说自己依法提出诉讼,就是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商家曾承认产品有质量问题

  据悉,工程建成后的4个月里,就出现了3次爆管,引来一片哗然。1999年5月16日,由各级专家、宝鸡市有关部门和兰州宏建公司一起在西安召开保管事故联席会议。当日形成的《引水管道保管事故联席会议纪要》中提到,按照冯家山饮水工程的施工要求,输水管要有钢套筒,而宏建公司提供的输水管不但没有钢套筒,连水泥中的钢筋也比要求的细很多。

  宏建公司面对设计公司和监理公司的一系列质疑表示:“不排除管子存在质量问题的可能性”,并同意设计公司挖出两根管子重新测试。当年6月6日宏建公司给宝鸡市取水工程指挥部的《对B标段爆管事故的处理意见》中承认有质量问题。在随后各部门对于管道重新测试的数据表中,参加测试的8个单位唯独没有宏建公司的签字,而这份数据的说明栏中明确指出“三次测试均不合格”。 (华商报)(王智)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