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凌云
目前,国民旅游已逐渐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使我国的国际形象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个近距离、全方位了解中国的机会,对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一届“无与伦比”的奥运会为我们留下了一大笔“无与伦比”的物质和非物质的奥运遗产。如何妥善地、合理地利用好这笔遗产,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使其转化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旅游吸引物,从而带动后奥运的社会经济发展,激发国内居民旅游消费,实现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
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也有利于加快我国国民旅游的发展,国家旅游局提出的到2020年将我国建设成为世界旅游强国的宏伟目标也可望提前实现。要从旅游大国向旅游强国迈进,公民广泛参与旅游活动以及旅游在各阶层人群中的日益普及是实现旅游强国的社会经济基础。为此,我们认为,设立“中国旅游日”适逢其时。早在2000年,国内有识之士就曾提出将《徐霞客游记》开篇日作为“中国旅游日”。徐霞客是中国近代旅游第一人,有“中华游圣”之美誉。他用毕生的精力,甚至生命写成的《徐霞客游记》被明末学者钱谦益称为“世间的真文字、大文字、奇文字”。60万字的宏篇巨著《徐霞客游记》在开卷第一篇《游天台山日记》中写道:“癸丑之三月晦(1613年5月19日——笔者注),自宁海出西门,云散日朗,人意山光,俱有喜态……”。由此,一些学者提议将每年的5月19日作为“中国旅游日”,并以此来纪念徐霞客这位杰出的探险旅行家、地理学家和游记文学家。
毫无疑问,“中国旅游日”的设立对于国民素质教育、普及旅游知识、倡导科学旅游有着积极的意义,也有利于激发公民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热爱传统文化和热爱祖国的热情。但是否将5月19日这一天作为“中国旅游日”,我们有些不同的看法。众所周知,《徐霞客游记》是以农历记事的.如开篇所说的“癸丑之三月晦”。晦是每月最末的一天,也就是农历三月三十。查万年历可知。那一天是公历1613年5月19日,5月的第3个星期日。因此,我们建议,将每年的第3个星期日作为“中国旅游日”。其理由如下。
1.“中国旅游日”作为一个纪念性节日,在现有假日制度框架下,很难再增加新的法定公众假日。而旅游是一项离开惯常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等)的活动,如果“中国旅游日”不是安排在休息天,广大民众就无缘在这一节日参加各种旅游活动,这就使得设立“中国旅游曰”的意义大打折扣,只能成为少部分人的节日。而将“中国旅游日”放在周日,可以与周六连在一起形成一个“两晚两天”的短假期,便于民众参加旅游地举办的各种庆祝和纪念的节事活动,成为名副其实的“旅游日”。2.综观古今中外的各种节日,不外乎依据下列几种情形来确立的:(1)以公历(阳历)日期作为节日。如国际劳动节(5月l日)、国际儿童节(6月1日)和圣诞节(12月25日)等;(2)以农历(阴阳历)作为节目的,一般与农事和民俗活动有关。如我国的春节(正月初一)、端午节(五月初五)、重阳节(九月初九)和中秋节(八月十五)等;
(3)以阴历作为节日的主要是伊斯兰教的节日。如开斋节(伊斯兰教历10月1日,见新月)、古尔邦节(伊斯兰教历12月10日)、圣纪节(逊尼派为伊斯兰教历3月12日,什叶派为伊斯兰教历3月17日)等;(4)以星期作为节日。如感恩节(11月的第4个星期四)、父亲节(6月的第3个星期日)和母亲节(5月的第2个星期日)等。由此看出,以星期设节完全符合国际惯例。此外,也有少数学者建议直接使用农历三月三十作为“中国旅游日”,这个方案除了无法保证“中国旅游日”能安排在假日,还因为农历属于阴阳历,历年分平年和闰年。平年置12个月,共计354日。而回归年为365.2422日,两者相差11日左右,为了使农历历年接近回归年,一般采取19年7闰法,即在19个农历年中置7个闰月。这样就使得农历的月份与公历的月份并不同步。农历的三月三十既可能出现在公历4月,也可能出现在公历5月。我国幅员辽阔,南北气候差异较大,如将“中国旅游日”设立在5月的第3个星期日(一般在15~21日之间),那时,全国各地大江南北都已进入了宜游的季节,由于从今年起实行新的假日制度,往年人气最旺的“五一”黄金周假日缩短到了3天,设立“中国旅游日”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补偿。还可以与下半年的“世界旅游日”(9月27目)相呼应。
总之,我们认为,以5月的第3个星期日作为“中国旅游日”是一个较为合适的方案。可以相信,“中国旅游日”的设立将会极大地推动我国国民旅游的发展进程,使旅游成为我国公民的一种普适的生活方式。
(作者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发展研究院 原载于2008年10月8日《中国旅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