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哲明)昨日下午,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在甬召开。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胡虎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祖年,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亦秋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瑞法在会上致欢迎词,并介绍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报了我省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11个设区的市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交流了本地区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据了解,《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一年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按照这一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共接收、登记、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9件,充分发挥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
会议认为,全省各地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都非常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落实机构人员,规范工作程序,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通过这次会议,大家交流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经验,探讨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