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 姜洁) 中央纪委监察部12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通报了党的十七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据介绍,党的十七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处一批重大案件,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了违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案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商业贿赂案件等。据统计,2007年11月至2008年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3万件,结案14.4万件,处分15.1万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4960人(移送司法机关80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9亿元。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刘志华、陈同海、孙善武、孙瑜等大案要案,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为一些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通过查办案件,严肃了党的纪律,惩处了腐败分子,教育和挽救了党员干部,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据介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查办案件,提高了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了一批与办案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查办案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去年9月成立了案件监督管理室,目前全国有29个省(区、市)纪委设立了案件管理室;各市(地、州)、县(市、区)纪委配备了专人负责案件管理工作,有的成立了案件管理室。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等进行严格审查,切实发挥了内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作用,提高了案件质量,保障了被调查、处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办案,重视保障被调查、处理人员的申辩权、申诉权、人身权、知情权和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工作中坚持惩防并举,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剖析领导干部腐败行为的思想根源和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发挥了查办案件在教育警示方面的功能;根据腐败现象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漏洞,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发挥了查办案件在完善制度方面的功能;根据一些地方和单位腐败问题接连发生的现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发挥了查办案件在强化监督方面的功能。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商业贿赂、失职渎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案件,加大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部门案件的查处力度,努力突破一批大案要案,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吴玉良主持会议,监察部副部长姚增科出席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