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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市府办:加强元旦春节反腐倡廉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2-29 07:52:46

  本报讯(记者熊智辉)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

  通知重申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和一以贯之抓落实的工作要求。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岁末年初的各项工作中去。各地各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铺张浪费等奢侈之风和收礼受贿等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

  通知指出,越是困难时候,越要高度关注民生。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深入基层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困,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尤其要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扎实开展“送温暖、促和谐”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社会各界的爱心及时送到困难群众手中。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执法监管到位,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大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执法监察,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保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要坚决禁止巧立名目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搞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严禁任何形式加重农民负担的活动。要建立健全查处公路“三乱”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防止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确保我市所有公路畅通无阻。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妥善处理和化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矛盾,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切实做到防微杜渐。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到下属单位报销。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和公车停放住宅小区过夜。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维护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作风,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预算支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茶话会、联欢会、团拜会等节日庆典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挥霍浪费等不良风气。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一律不得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安排度假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利用岁末年初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不得向基层单位变相索要年货,不得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各种形式的代币购物券(卡)。

  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教育和管理,防止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真正做到“一岗双责”,对所辖地区、部门、行业和人员,履行好教育监督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财政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开展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存在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问责追究。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