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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是"公费"今年自费同一种药两种待遇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12-29 13:22:29

  前几天,家住江东的顾先生着凉感冒了,去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了一盒“泰诺”感冒片,当他拿出医保卡准备付款时,收款人员说这药是自费的,不能用医保卡。顾先生觉得很纳闷,去年他还用医保卡配过这药,今年怎么成自费了?事后他还发现,在市一院、二院等大医院,即便自费也买不到“泰诺”,而在医保定点药店,却可以用医保卡购买。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接到顾先生的反映后,记者联系了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医疗政策管理科陈科长告诉记者,我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是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执行的,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且符合限定支付范围规定发生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规定支付。《药品目录》中注明的都是药品的通用名,经查询,“泰诺”的通用名“酚麻美敏片”在该目录范围内。因此,在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或药店,一般都可以使用医保卡购买这种药。

  既然如此,参保人员目前为何不能在医疗机构用医保卡购买“泰诺”?陈科长称,这可能与卫生部门对药品集中招标有关。

  记者随后走访了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高巍告诉记者,2003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体改办、省纠风办、省卫生厅和省物价局等9个部门《关于规范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全省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凡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中的药品必须全部实行招标。这几年来,我市所有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都按照规定进行药品集中招标。

  今年5月,市卫生部门实施了新一轮药品集中招标,对未中标的药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一律不准采购。“泰诺”这次没有中标,因此,患者在我市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是不能买到这种药的。“决定某种药品是否中标,我们一直遵循质量第一、价格合理、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和让利患者的原则。这次招标时,‘泰诺’等一些药的招标价格偏高,我们就选择了其他一些质量好、价格也合理的药品。”高巍说。据了解,市民如感冒了,可以用医保卡配“新康泰克”、“达诺”、“日夜百服宁”等药,它们的成分、功效都与“泰诺”差不多。

  那么,在县以下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为什么也不能用医保卡配“泰诺”感冒片呢?市医保中心医疗政策管理科陈科长向记者解释说,县以下医疗机构可以自行通过正规渠道采购药品,因此患者可以在那里买到“泰诺”,但由于医保中心与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有个协议,要求只有中标的药品才能使用医保卡,因此患者如果要买“泰诺”,需要自费。不过,陈科长又说,考虑到“泰诺”感冒片等一些未中标的药老百姓比较喜欢,价格也不是很高,今后他们将默许县以下医疗机构,只要是医保目录内的基本用药,不管有没有中标,都可以让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卡购买。记者 叶海英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