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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项目为名圈钱 诈骗千万被判无期
稿源: 人民网  | 2008-12-30 09:53:36

  人民网上海12月29日电(敖颖婕包蹇)打着环保基金会、儿童少年基金会募捐箱等项目的名义,身兼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徐莉华以许诺高额回报等方式四处行骗,先后骗得一千余万元。但昔日的商界女精英最终被识破沦为阶下囚。日前,上海一中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徐莉华犯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两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3年,硕士学历的徐莉华注册成立了多家公司,其中以上海莉微颐商贸有限公司和莉薇颐公司为主,俨然是商界成功女性的模样。但实际上,一直到2004年,徐莉华开的公司都不仅没有经营收入,而且负债几百万元。产生的这些债务其实都用在了公司经营场所的租赁、装修、员工工资以及去马来西亚的费用上,在风光的表面下徐莉华早已债台高筑、捉襟见肘。

  2004年6月,徐莉华结识了城市文化公司总经理孙某。孙某向她介绍城市文化公司已与环保基金会签订合作开发环保募捐箱的框架式协议的情况,并称因无资金投入故无法开展。徐莉华在慈善项目中寻嗅到了“商机”,当场表示要收购城市文化公司。双方洽谈并约定莉薇颐公司出资800万元收购城市文化公司的51%股权,先期支付350万元。按照徐莉华的要求,城市文化公司搬至新梅大厦与莉薇颐公司一起办公。此后,徐莉华除了提供一份从马来西亚传真的伪造的汇款凭证外,没有支付过任何钱款。而项目因无实际资金投入,故没有开展下去。

  2004年8月开始,徐莉华以城市文化公司的名义对外敛资,先是向周某某出示该公司与中华环保基金会签订的合作协议,造成其实际控制并拥有募捐箱项目的假象。同时,徐莉华向周某某承诺高额回报,从周某某处骗得300余万元。徐莉华在获取周某某的资金后,没有用于收购公司,也没有用于项目经营,而是将部分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当周某某向她索要欠款时,徐莉华就采取开具空头支票、提供伪造的工程合同与工程结算单等方式拖延还款。与此同时,徐莉华又在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在儿基会募捐箱项目上动起了脑筋。

  2006年6月,被告人徐莉华在无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虚构自己的经济实力以及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真实的合作情况,取得徐某某的信任,以合资开办公司为名,与徐某某等人签署《股东会决议》,骗得徐某某注册投资款150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债务等。同年8月,徐某某发现徐莉华将注册资金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后,徐莉华出具150万元的借条给徐某某,并承诺以他人名下的房屋作还款担保。另一方面,徐莉华又通过周某某认识了储某某,以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募捐项目骗取骗得储300多万元。但诸多受骗者并不知晓,其实2005年12月时徐莉华已经多起民事诉讼缠身,债务高达600余万元,前期又以环保募捐箱名义向周某某借款300余万元,可谓负债累累。而在以欺骗手段取得的儿基会募捐箱项目成立后近一年的时间内,徐莉华并未进行任何实质性的推进工作。取得儿基会关于募捐箱运营的授权后,徐没有进行招商活动来吸引投资者,也没有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完成募捐箱的落地工作,完全没有可能通过该项目营利以保障借款人的利益。但徐莉华对外自称是世界经理人公司的董事长,兼任儿基会上海办公室主任,已向儿基会捐助了5,000万元,正准备筹办一家慈善性质的公司作为宣传平台云云,为自己打造成功形象。为赢得被害人的信任,徐莉华与储某某等一同去北京参加儿基会的新闻发布会,并向儿基会捐款,使后者对募捐箱项目更加深信不疑。此后徐莉华不断以一年收回借款、不低于20%回报率的承诺总共获得了储某某、周某某总共上千万元的借款。

  不仅如此,徐莉华还在她所有的一套房产上动足脑筋骗钱。2005年4月,被告人徐莉华以购房为由向王某借款,承诺支付5万元利息,并将已被法院执行司法限制的本市浦东新区商城路的房产作抵押,共计骗取王某35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债务等。2005年10月,徐莉华故意隐瞒其名下位于本市浦东新区商城路的房产仍有150余万元按揭贷款未还且被多家法院轮候查封的情况,以低价售房为名,与储某某签订400万元的购房协议,私下约定以200万元的价格成交,另200万元以奖励形式给储某某,之前从储某某处所借70万元抵作房款。储某某为上述房屋累计支付房款2,109,149元。徐莉华获得上述房款后,用于归还个人债务、提现等。之后,徐莉华将房屋交付储某某使用,但始终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徐莉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钱款1,045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徐莉华还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资金360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徐莉华一人犯两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故作出前述判决。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