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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子将儿子送他人抚养 前妻告上法庭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2-31 08:13:10

  本报讯(通讯员仑 法 记者沈孙晖)14年前,张女士和王先生离婚,儿子的抚养权归男方。但几个月后,王先生将10个月大的孩子送给别人抚养。如今,张女士为索回抚养权,将前夫告上法庭。近日,北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纠纷。

  离婚后儿子送给他人抚养

  1994年,张女士和王先生因感情不和离婚,儿子小宝仅4个月大。当时,法院将小宝判给了王先生,小宝的户口仍在张女士名下。双方还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其中写着“今后儿子的前途由男方全权负责”。签完协议后,张女士担心王先生会凭这句话不让她探望儿子,又提出补签一份民事调解书,写明张女士支付2000元抚养费。但她表示调解书中已去掉那句话,而王先生的说法则截然相反。

  离婚后,小宝由王先生母亲带到10个月大。有次,王先生从一个亲戚处得知,有个叫王伟的人在帮他舅舅找小孩领养。他便通过亲戚找到王伟,表示愿意将小宝送给他舅舅带。很快,没有经过任何手续,王伟就带着小宝去了江西,王先生也没再见过儿子。但不满周岁的小宝一到外地便生病了。为给孩子治病,王伟的舅舅花了不少钱。

  张女士曾提出想探望孩子。但王先生说他询问王伟后,对方没有答应,并提出可以把孩子再领回去,不过要张女士把5000元的医药费等费用还给他们。而张女士表示当时她和王先生、王伟见面时,对方没有提过要5000元的事,也不知道王伟是谁。此后,张女士去外地工作,一直没有时间回家,也没再提出看望儿子。

  几年后,张女士和王先生各自成立了新家庭。而此时,小宝的外婆算算年份,发觉小外孙该上学了。她怕户口留在张女士名下会耽误外孙上学,便没有告知女儿就将外孙的户口迁到了王先生处。王先生便认为张女士不想要回小宝了。

  为要抚养权告上法庭

  如今,小宝已经十多岁了。张女士非常思念儿子,提出要回抚养权。但王先生坚决不同意,他认为小宝如今在领养人的家里生活很幸福,而且年纪尚小,贸然告知真相会影响他的成长。最后,张女士只得将王先生告上法庭。

  法庭上,张女士表示,王先生当初根本没有告知孩子送给别人养了,只是说委托人家带,否则她绝对不会同意。她提出看孩子时,王先生也只是推诿孩子被带去了外地,没时间陪她去看,根本没提过付5000元把孩子抱回来的事。而十多年没见过小宝的王先生说孩子现在生活很好,根本就是一面之词。

  王先生则认为,除了那2000元,张女士之后没有再支付过抚养费。另外,张女士对领养的事是默认的,因为她承认见过王伟,3个人一起谈过关于小宝的事。如果她不知道孩子被人领养,怎么会和一个陌生人谈探望小孩的事?

  对于张女士提出要回抚养权,王先生表示他从王伟处得知,小宝正在一所重点中学读初三。如果将抚养权判给张女士,她很可能忍不住去找儿子,打破小宝一家平静的生活,所以他坚决反对。等过几年孩子考上了大学,他可以主动促成他们母子相认。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文中人物均化名)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