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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和禁止类目录
稿源: 新华网  | 2008-12-31 21:13:50

  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雷敏)为应对金融危机影响,保持外贸稳定增长,商务部、海关总署31日联合发布2008年第120号和121号公告,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和禁止类目录。

  记者从商务部获悉,本次从限制类目录中剔除1730个十位商品编码,具体涉及纺织品、塑料制品、木制品、五金制品等,占加工贸易限制类产品总数的77%,涉及加工贸易出口额约300亿美元;从禁止类目录中剔除27个十位商品编码,主要涉及铜、镍、铝材等产品,涉及加工贸易出口额约15亿美元,占禁止类总金额的30%。

 

【编辑:夏玲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