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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最高可罚200万元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1-01 08:51:00

  今天起,《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施行。根据该条例,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以年为单位计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最高可罚200万元。

  林伟 谢晓程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