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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设暂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专项资金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1-01 08:51:00

  本报讯(慈教)最近,慈溪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暂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慈溪市政府在财政预算中相应设立暂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并做到逐年增加。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教师的社会保险和提高“镇办民营”学校中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待遇;经办学水平评估认定,对管理规范、质量较高的优秀学校给予适当奖励。各镇(街道)也设立暂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加大对暂住人口子女教育的支持力度。

  近年来,慈溪通过多元化办学模式、教育经费政府补助、校长和教师公派、教育设施无偿帮扶、动员社会各界资助等途径和举措,切实保障流动儿童就学权利。目前,该市有暂住人口子女学校23所,其中公办1所,“镇办民营”13所,社会力量办学9所。截至2008年9月底,在慈溪就读的义务教育段流动儿童38905名,占全市义务段在校学生的27.5%,其中暂住人口子女学校有学生20503人。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