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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明确购买住房可享受契税补贴的对象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1-01 15:20:05

  本报讯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我市对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契税补贴。哪些购房者可通过何种渠道取得享受此条优惠政策的资格?昨天市建委发布消息,凡是属于首次购房的个人,以及市六区范围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8.02平方米的购房者,均可向契税部门申请购房契税补贴。

  市建委方面解释,购房当事人名下现没有以买受形式取得的住房登记记录、商品住房预售合同备案记录及已受理的住房买卖登记申请记录的,可申请出具个人首次购房证明;市六区范围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8.02平方米的,可申请出具家庭住房登记情况证明。

  其中,申请出具个人首次购房证明,当事人只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申请出具家庭住房登记情况证明,当事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权属证书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等有关资料,提出书面申请,当场办结,并实行免费服务。购房者凭所出具的证明,可按有关规定向契税部门申请契税补贴。

  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和高新区的居民在市房产交易中心六楼档案科受理厅办理,市六区内其他居民可到鄞州区房地产管理处、北仑区房地产管理处、镇海区房地产管理处交易中心、镇海区骆驼房管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大榭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办证。(记者 程旭辉)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