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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事故先撤现场 不少司机还不知道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1-02 08:24:49

  本报讯(记者 张贻富 实习生 邵剑勇 通讯员 郝海涛)昨天是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正式实施第一天,交警在执勤中发现,不少驾驶员还不知道,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应先把车子撤离现场再协商。

  昨天下午3点左右,在开明街与县学街交叉口附近,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出租车与一辆私家车发生刮擦事故,私家车的左侧车头与出租车的右侧后车门发生碰撞,两车的损坏程度并不严重,损失都只有几百元钱。但两车司机都把车子停在马路上,互相指责对方乱开车,报警等候交警前来处理。

  发生事故的路段处于闹市区,两辆事故车停在马路上僵持了近20分钟,开明街和县学街上很快引起了堵塞现象。执勤交警赶来现场,立即拍照,随即让两车司机将车子开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这里的交通才恢复正常。

  交警询问两车司机是否知道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天开始实施,未自行撤离现场而造成交通堵塞要被罚款,两人都表示不知道。交警当场教育两人,今后遇到此类事故,要先对现场拍照或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然后立即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交警根据规定开出事故记录单后,让两车司机直接前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处理。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发生事故后不要妨碍交通,应最大可能地保证路面交通通畅。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