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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突然开动 几秒工夫玩耍男童坠亡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1-03 08:21:03

  本报讯(记者 胡珊 通讯员 桂凌)31岁的安徽籍妇女王某站在一根电线杆附近,时不时瞥一下四五米外一辆电动三轮车上玩得正开心的儿子小志。然而,还没等她反应过来,三轮车突然开动了,几秒内轰然撞在了10米外的石板上。小志幼小的身体从车上弹落,夹在车和石板中间。

  停好的三轮车怎么会自行开动呢?经历丧子之痛的王某和丈夫将车主告上法庭,要求车主赔偿16万余元。上月29日,北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玩三轮车撞上石板

  三轮车到底是怎么开动的?这个问题也萦绕在车主邹某心头。他记得,2008年11月21日上午,他把用于运货的电动三轮车停在自家屋檐下,随后到位于弄堂拐角处的小店照看生意。

  由于车子停放的位置是一个死弄堂,邹某没怎么留意那里的动静,直到听到妇女的哭声。邹某走到弄堂里,看到他的三轮车一头撞在了死弄堂最南面人家的洗衣板上,车旁王某正抱着儿子,哭着让人打120。

  王某说,当时4岁的儿子小志因为好奇爬上了邹某的三轮车,结果三轮车在没有发动的情形下,自行前行了10多米,撞在洗衣板的石板上,小志因此被弹落下来,夹在车和石板之间,受了重伤。

  邹某感到奇怪,弄堂里没有坡度,如果车子没有发动,自行滑行10多米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除非车子被人发动了,但发动三轮车需要一系列复杂的程序,比如用钥匙打开电门,扭转启动开关(需较大力气),挂挡,放掉手刹,这不是一个4岁的儿童单独能完成的。

  当天,小志因为抢救无效死亡。

  男童父母索赔16万

  王某还有一个女儿,但在农村,一个儿子对一个家庭有着不同的意义。失去了小志,王某整天以泪洗面,“她的精神状态接近崩溃的边缘,在路上无论见到谁的儿子,抱住就哭。”小志的伯伯说。

  小志父母认为,车主将具有高度危险的电动三轮车置于无人看守的路边,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比如关闭电门等,直接导致了在上面玩耍的小志的死亡,车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对遭受丧子之痛的他们进行赔偿。

  2008年12月2日,王某和丈夫将邹某告上法庭,要求邹赔偿他们经济损失16万余元。

  当月29日,北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当天王某和丈夫没有出庭。庭审中,邹某提出,他的车子并非放在路边,而是停在自家的屋檐下。如果没有人动过三轮车,车子不会平白无故地发动。当时弄堂里,除了小志的母亲,还有其他人在,应该看到了三轮车发动的整个过程,即使有人该对这起事故负责,也绝对不是他。

  当天,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选择了各退一步:邹某同意一次性补偿王某夫妇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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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来儿童监护

  一直是个难题

  昨日,记者获悉,最近北仑法院受理了好几起儿童伤害索赔案子,原告都是外来务工人员。撇开责任不说,对外来儿童的监护的确是一个让人揪心的话题。

  浙江蓝泓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凌志认为,打工者子女之所以频频受到意外伤害,主要是因为他们的父母为生存所迫无暇照料,使得这些儿童缺乏有效监管。这当然与外来工自身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薄弱有关。另外由于经济原因,大部分外来工都住在城市边缘地带,而这正是城市管理的薄弱环节。

  傅律师说,对外来务工人员,政府和社区应该伸出援助之手,设立文化、卫生、技能、安全、法律培训机构,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增强他们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使其加强对其子女的监管,动员社会和社区力量,建立外来工子女托幼机构。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