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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将为民众发放巨额消费券 商家借机促销各显神通
稿源: 新华网  | 2009-01-04 19:25:30

  新华网台北1月4日电(记者王妍 李凯)“你打算怎样花消费券?”在台湾,消费券成了亲朋好友最近相见的热门话题。而岛内零售百货、家电、酒店、旅游、汽车销售、房地产等各个行业的商家都趁机推出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抢搭消费券顺风车。

  为了刺激消费,带动经济景气回升,台湾行政当局将于本月18日发放每人3600元(新台币,下同)的消费券,共计800多亿元,消费券有效期到9月底。为了在竞争激烈的消费市场中分得更大的“蛋糕”,商家们挖空心思,促销活动各显神通。

  春节在即,正是百货零售业的销售旺季,业者竞争最为激烈,纷纷打出了让消费券“更超值”“更优惠”的招牌,以期吸引更多消费者的目光。远东百货的方案是“优惠再优惠”,将消费券搭配本公司的年终优惠,吸引顾客消费;统领百货则推出“让消费券变大”,从人们18日领到消费券当日起,持续推出限量超值商品。

  家电业的促销活动则侧重“组合优惠”,推出3600元、7200元等不同家电优惠组合。许多商家强调要“把消费券面额变大”:高价商品使用消费券可享有优惠,中价商品以折扣鼓励一次性使用消费券,低价商品则以“福袋”概念推出组合式商品。

  酒店业也不甘人后。五星级酒店打出的是一次性使用3600元消费券便可入住高级房的优惠;而普通酒店的业者则表示,消费券面额分为500元、200元两种,因此他们将采取调整价格的办法,无论是住宿还是在酒店内就餐,消费者都只要准备1张或数张小面额消费券,就可享用。

  不景气的房地产业也来抢分一杯羹,打出的招牌也十分诱人,诸如买房3600元消费券可以抵订金3.6万元,两张抵10万元等等。此招一出,效果不俗,询问买房的人立刻增加。

  台湾一家智库的副研究员邓岱贤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券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消费,否则就作废,且不能储蓄,所以民众拿到政府发的消费券后一定会去消费,这对于刺激民众消费的作用非常明显,有利于缓解岛内的经济困局。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