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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宁波买房 可享税费优惠“大礼包”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1-05 13:20:11

  2008年最后一天市建委发布的本市首次购房证明和改善型家庭购房证明开始受理的消息,让节后上班第一天的市房产交易中心六楼档案科受理厅异常繁忙。昨天下午临近下班时间,记者来到这里,发现前来打证明的市民依然络绎不绝。“从上午开始上班到现在,来打证明的人就没断过,咨询有关问题的电话更是一直响个不停。”档案科受理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一切缘于这一纸证明的价值——它可让不少购房者省下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的契税。

  凭首次购房证明或改善型家庭购房证明

  购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免缴

  购9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房,契税减半

  据市财政局文件,自2008年12月3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我市对购买住房实行契税补贴。具体而言,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按规定缴纳的契税给予全额补贴;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房,按规定缴纳的契税给予50%的补贴。

  目前,我市普通住房的契税征收标准为房屋总价的1.5%,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的面积分界线是140平方米。也就是说,现在如果能够在市六区的房产管理部门打出一张首次购房证明,且是在今年内买房,购房者就能省下房屋总价1.5%(买的房子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或0.75%(买的房子面积大于90平方米且小于140平方米)的契税。

  市房产交易中心档案科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能享受契税补贴的仅限市六区居民。同时,市民只有在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这个时间段之内买房,才有必要打首次购房证明以享受契税补贴。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经备案登记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二手住房购买时间以房地产交易机构受理之日为准。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签订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或者所买二手住房的房产登记申请已经被房地产交易机构受理的,即便被证明是首次购房,也无法享受契税补贴。

  同时记者从市财政局契税征管中心证实,改善型家庭购房证明(即证明现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8.02平方米)可视同于首次购房证明。市民打出一张改善型家庭购房证明,也可享受契税补贴。

  此外,市房产交易中心表示,购房者打两类证明的地点,以所购住房的区域为准,即在哪里买房就到哪个地方的房地产交易机构去打证明。像户籍在市三区的居民,如果买的房子位于鄞州区,打证明的地点就在鄞州区房地产管理处。

  据记者从本地几家房产中介处了解到,因为对购房税费减免新政策出台有预期,元旦之前谈妥的二手住房买卖,各中介一般都安排在元旦之后才去房地产交易机构办理房产登记手续。但一些商品住房楼盘的合同签订、备案登记工作,已经在购房者购房时同步进行。因此,年前买了二手住房的首次购房者一般能享受到此次契税补贴,而一些买了商品住房的首次购房者可能就有点“不幸”了。

  年内购房,还能享受多种税费优惠

  事实上,市民在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这个时间段内购房,能够享受的住房交易税费优惠政策还不止契税补贴一项。

  营业税:据市财政局文件,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市减免二手住房交易营业税,具体为:购房不足2年转让的,普通住宅差额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房仍全额征收营业税;购房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差额征收营业税。原先该项税收的减免年限是购房要满5年。

  印花税:我市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我市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12月3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个人将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转让的,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40%补贴。原先该项税收一般按房屋总价的1%征收,且购房不足5年的均须缴纳。现在则变为购房不足2年的还须全额缴纳,而购房2年到5年的只要缴纳房屋总价的0.6%。另外,对出售自住住房并在售房前后一年内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收取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

  行政事业(服务)性收费:自2008年12月3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我市暂停收取普通住房交易个人缴纳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和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3项行政事业(服务)性收费。

  这些购房税费优惠政策的实行,对买二手住房者而言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礼包”。我市二手住房市场的一般操作手法是,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本应由卖房者缴纳的税收,都转嫁给购房者承担。

  本地房产界人士普遍相信,我市购房税费优惠政策尤其是二手住房税费减免政策的明确,对于刺激二手房市场的回暖“效果令人期待”。而二手住房市场“活”了,商品住房市场也将被带“活”,因为一些市民卖了二手住房后,就有钱到商品住房市场去选房以改善居住条件了。

  具体来算一笔账:

  吴先生买了套房子,省下税费近7万元

  “本来我和房东谈好是去年12月23日去办过户手续的,在12月17日国家出台税费减免政策后,我要求把过户的时间往后拖。现在想想真是幸运,不然现在这些税费减免政策就享受不到了,要损失几万元钱啊。”去年11月付了定金定下“东湖花园”一套二手住房的吴先生对此庆幸不已。

  吴先生买的这套二手住房面积为100平方米,和房东谈定的价格是100万元,房东购房已满2年但没满5年。如果吴先生在去年12月23日委托中介到房地产交易机构去办过户手续,则契税、营业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以及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都要按原标准缴纳:契税是房屋总价的1.5%,营业税是房屋总价的5.55%,印花税是房屋总价的0.1%,个人所得税是房屋总价的1%,行政事业性收费约800余元。这些都要由吴先生承担,加起来共计约8.2万余元。

  而按照新政策,吴先生近期到房地产交易机构去办过户手续且打出一张首次购房证明的话,需缴纳的各项购房税费分别是:契税为房屋总价的0.75%,营业税、印花税全免,个人所得税为房屋总价的0.6%,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总计不过1.35万元。

  也就是说,吴先生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往后拖了10来天,省下的购房成本接近6.9万元!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