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4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地税局获悉,2008年该局共组织各项收入达166亿元,同比增长26.1%,增收34.4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地方税收收入达112.7亿元,同比增长27.2%,增收24.1亿元,为年初计划的116.3%,比计划超收15.8亿元,为改善民生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
据了解,2008年由市地税局组织的地方税收收入规模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比2004年增长一倍,并实现了4年翻一番。同时,由市地税局代征的社会保险费收入为43亿元,同比增长19.7%,增收7.1亿元;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为5.1亿元,同比增长25.9%,增收1亿元;代政府征收各项基金规费为3.8亿元,同比增长25.7%,增收0.8亿元;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为1.3亿元;税务部门其他罚没收入为187万元。
据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哈尔滨市地方税收之所以大幅增长,主要是缘于全市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及对重点行业实施强化管理等因素。去年(2008年),哈尔滨市经济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和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仍在平稳快速增长区间运行,为地方税收提供了充足税源。除全市工业生产持续增长对地方税收增长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外,房地产业、建筑业、饮食业、洗浴业、娱乐业、营运车辆、土地增值税税收收入也大幅增加,全年共实现税收收入达44.1亿元,同比增长15.4%,增收5.9亿元,拉动全市税收收入增长达6.7个百分点。
此外,市地税局还注重经济建设、税源建设和组织收入的良性互动,在遵循“规模收入适度,级次结构合理,进度节奏平稳,满足预算安排的要求”的同时,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及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等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其中,共报批豁免了500多户老工业基地企业的历史欠税6亿元;为2200多户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减免税收39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