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爱方 通讯员谢小诚 陈晓众)昨天上午,省督察考核组在为期两天的实地专项督察考核后认为,宁波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省生态办组织省发改委、省人大环资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海洋渔业局、省环保局等单位,对我市2008年度生态建设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考核,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实地察看了北仑电厂脱硫脱硝工程、岩东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野猫岙垃圾填埋场、春光牧场、洞桥宣裴村等生态建设工程和污染治理设施。
2008年,市财政安排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1.19亿元,并继续对奉化、宁海、象山等南部生态敏感区域实施财政转移支付,总计投入2亿元用于支持当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据测算,2008年我市COD排放量比2007年削减10%,SO2排放量比2007年削减15.8%。省督察考核组在检查中认为,宁波市委、市政府以落实节能减排为突破口,全面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环境污染整治和节能减排取得了实效,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取得了新进展。
督察考核结果显示,宁波市目前污水集中日处理能力已超过100万吨,城区污水处理率已超过80%。完成了298家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实现了全市重点污染源的实时动态监控。2008年宁波市省级飞行监测的企业污水处理达标率为86.7%,名列全省前茅。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本实现城乡统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宁海县通过了省级生态县的现场验收,7个乡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腾头村获得了首批国家级生态村称号。
省督察考核组同时指出,我市污染减排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减排任务十分艰巨;部分区域地表水水质污染较为严重,环境污染整治力度仍需加大。省督察考核组就生态文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环境污染整治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剑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力,副市长苏利冕,市政协副主席张明华等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