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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巷深处又见“汽车钉子户”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1-06 07:44:04

  

4个轮子都被偷走了。见习记者 石承承 摄

  本报讯(见习记者 石承承)本报曾在2008年11月10日和11日连续报道一辆标致皮卡车在海曙汪弄社区源和巷15~17幢楼下停放4年之久,影响过往车辆通行。2008年12月28日和今年1月1日,本报又报道一辆货车在江东太古城小区公园旁停了近3年无人问津。昨天,家住江东长丰村的董先生给本报热线87270000打来电话反映,在江东南路长丰村附近一条小巷里也有一辆停放了1年多的帕萨特轿车。

  靠砖块支撑整辆车

  昨天下午,记者在江东南路长丰村附近一条不知名的小巷里找到了这辆车。车身蒙上了厚厚一层灰,外表破败不堪,4个车轮不翼而飞,靠几块砖块垫底。

  打开虚掩的车门,仪表盘上的零部件已被拆得一干二净。车尾的牌照不见踪影,车头上的大众标志被挖走,车头残留的牌照为“浙B·A5585”。

  负责这一区块的保洁员告诉记者,这辆车停在这里1年多了,4个车轮是分几次被人偷走的,“每隔几天来看,轮子就少一个。”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将这辆车处理掉。”小巷旁一家工贸公司的保安陈师傅说,这辆车刚好占据了公司的一个停车位,“本来我们的车位就很紧张。”

  背着21条违法记录

  记者通过宁波公安交管信息网查询了“浙B·A5585”的道路交通违法记录。截至1月4日,共有23条违法记录。但前21条记录显示的“车辆类型”为小型汽车,而去年两条记录显示的“车辆类型”却变成了大型汽车。

  为此,记者咨询了江东交警大队。一位警官表示,由于大型汽车和小型汽车所用的牌照不同,就是平常所说的“黄牌”和“蓝牌”,所以不排除存在两种类型的车使用同一个号码的情况;而且即便要进行更改,小型汽车牌照也是无法变更为大型汽车。

  昨天下午,记者试图通过市车管所联系车主,但被告知电脑出现故障,暂时无法提供查询。

  处置类似车辆是难题

  如何处置这些车辆是一个难题。根据《物权法》规定,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因此,在未征得车主同意前,相关组织都无法擅自处置这些车辆。“没有车主允许,处理这些车辆所需的费用、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都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江东交警大队的一位警官说。

  据记者了解,一些车辆身背违章记录没有处理,而缴清所有应缴款项可能抵得上一辆二手车的价格,因此不排除车主考虑经济利益而遗弃车辆。

  江东交警大队的警官表示,对于类似情况,他们一般会向违章车辆的车主发送通知书,但对于执意不接受处理的车主,目前还没有较好的处罚办法,“除非这些车辆上路行驶被抓到,否则交警部门很难处理。”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