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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传说药店不再卖保健品和食品不实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1-07 13:26:39

  最近网上有消息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新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药店禁售保健食品。对此,在甬城药品零售企业中掀起了轩然大波。记者经调查发现,其实国家这一新政的着重点只是打击“伪药品”,并未完全取消药店销售保健品、食品。

  前几天,记者先后走访了市区五家药店,结果发现,包括四明大药房、海王星辰等我市知名的药店在内,除了销售药品外都同时销售保健食品。

  针对网上的说法,记者采访了我市药监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对方称未接到有关药店禁售食品、保健品的通知。记者仔细查看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结果发现其《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中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并没有明确规定药店不能销售食品和保健品。宁波四明大药房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立奎认为,国家这一新规只是为了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管理,着重打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无厂名以及厂址中无中文标识的产品”,同时打击那些在药店里打着药品旗号进行销售的保健品和食品。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眼下个别药店销售的保健品和食品,特别是一些“胶囊”和“口服液”,宣称有疗效的现象确实存在。因此,消费者去药店买保健品就要擦亮眼睛,如果保健品和食品宣传其疗效的话,就千万别买。因为保健品和食品是没有疗效的。(记者 周立明)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