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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交警:整治酒后驾车就应成常态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1-08 11:02:32

  据报道,前不久一天傍晚,一名司机酒后驾车受到交警查处后感叹:“离春节还远呢,怎么这么早就开始查酒后驾车了?”交警严肃地告诉他,查处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不是节前节后的事,而是执法常态。

  酒后驾车,会造成驾驶人注意力下降,对交通状况观察不细、判断不准、反应迟钝、操作失当等,是诱发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之一。据公安部统计,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2.32%,造成的死亡占总数的4.37%。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然而酒后驾驶者却漠视了这个最基本的社会伦理,不仅漠视自己的生命,也漠视他人的生命。多少鲜活的生命,正是被酒后驾驶这只“魔鬼之手”活活扼杀了。

  这些年,私家车拥有量迅速增长,然而“有车一族”中不少人“车德”依然缺失,不把酒后驾驶当成违法行为,更有甚者将酒后照样开车看作一种了不起的本事津津乐道。通常情况下,春节等节假日是酒后驾车的“高发期”,最容易酿成交通事故。但酒后驾车又绝不仅仅发生在节假日期间,有些人酒后驾车已成习惯。运动式执法、应景式执法,其效果多是昙花一现。整治“风暴”一过,类似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又会抬头。整治酒后驾车,执法部门不只局限于节假日期间集中整治,而是将运动式执法转变为工作常态,这无疑更符合执法的本质,也是群众真正期盼与欢迎的。(来稿请寄本报理论评论部。或发E-mail:95yqy@vip.35.com)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