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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作业:掌握"防寒、防冻、防滑"技能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1-08 12:47:59

  本报讯 近日,市教育局和各地教育部门相继发文,对今年寒假作出了具体安排。特别的是,今年寒假里,第一次明确要求中小学生掌握“防寒、防冻、防滑”的知识和技能。

  据悉,本学期即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将于1月19日结束,1月20日(农历十二月廿五)开始放寒假,下学期即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定于2月10日(正月十六)开学,至7月4日结束,共20周。

  市教育局要求,结合冬季特点认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努力使广大师生掌握防寒、防冻、防滑等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技能,严防各类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把“三防技能”布置成寒假作业,这是第一次。市教育局基教处有关负责人说,去年春节前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今年寒假,灾害性天气有可能再次出现,所以有必要在放假前敲响警钟。以后,不但要把“三防技能”纳入日常教育,而且还要拓展范围,把火灾逃生、预防煤气中毒、溺水抢救等知识和技能带进课堂,并把此作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之一。

  各地教育部门再次重申,寒假期间禁止集体补课行为。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布置个性化寒假作业或弹性寒假作业。不得利用寒假对中小学生(除高三毕业班短期补习课程外)进行集体性补课。各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不得将教学用房出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寒假文化课补习班;学校现任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寒假文化课补习班兼课;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班级,不得招收现有中小学的教学班,不得用全日制中小学现行教材组织教学活动。

    (记者 郑仲晔)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