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不许越权“救市”
落实国务院“131号文”措施,稳定房地产市场将是各地政府2009年的重点工作。
姜伟新强调说,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在2009年保经济增长工作中,房地产业更是重要的着力点。
姜伟新指出,2009年稳定地区房地产市场稳定的首要负责人就是省级政府,由此层层分解,层层抓落实。国家将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监测和调控力度,将房地产信息采集城市由40个扩大到90个,房地产形势分析将成为2009年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2009年,中央层面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也要求地方政府在2009年都建立房地产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姜伟新要求,各省级政府部门在建立此项制度的基础上,2009年要每季度上报当地房地产市场情况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供国家宏观调控决策之用。
姜伟新表示,2009年政府部门要引导开发商积极调整价格,以促进房屋销售。为此,针对一些因为降价引起的社会问题,地方政府部门要引导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走法律途径解决。同时,房地产企业也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降价销售。国家支持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同时加强对这些房屋开发商的资金支持,尤其是在建项目的信贷资金支持。积极对房地产企业并购进行贷款支持,支持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
针对各级政府在2008年陆续出台的地方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姜伟新表示支持。但他同时强调,2009年地方稳定房地产市场政策要进一步规范,不许地方政府出台一些超出本身权限范围的税收、土地等方面优惠政策。(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