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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消协确定09年消费主题:消费与发展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1-10 08:42:05

  本报讯(记者张 燕 通讯员葛荣国)昨天,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媒体发布2009年中消协确定的消费年主题:消费与发展。为贯彻落实这一主题,市消保委同时推出六项具体措施。

  “消费与发展”,就是树立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理念,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消费与发展”强调“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发展”在经济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维权”是扩内需促发展的重要手段。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的主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

  对此,市消保委首先将编印和发放上万份宣传资料。全市消保委系统将于3·15前后印刷10万本消费维权手册,内容包括政府消费政策、年活动主题相关资料、新消费知识、真假商品辨别、消费提示和警示及各地投诉电话等,并通过消保委维权网络向社会进行发放。目的是向消费者宣传政府鼓励消费的方针政策,让消费者知道消费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坚定消费信心,面对当前金融危机承担起消费者的一份社会责任。

  其次,推介高性价比的优质商品和诚信企业。积极开展“牵手消费爱国行,万人消费体验活动”;通过消费体验、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消费者投诉统计分析等法定职能的履行,2009年市消保委将向消费者推荐100个优质商品、200家消费者信得过单位。通过体验和推荐活动,帮助消费者树立消费信心,倡导诚信经营,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再次,强化对经营者的维权责任感教育。全市消保委系统今年将举办百次以上针对经营者的消费教育,通过走出去讲课,请进来约谈的方式,促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向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做到消费纠纷处理在经营场所内得到有效解决。

  第四,加强对重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今年消保委重点监督的商品是食品、药品、保健品,服务是餐饮、旅游、医疗、快递、维修等。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消费调查,发布消费警示,进行产品质量比较试验,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引起消费者关注,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第五,加大消费者权益的事后救助力度。市消保委将进一步健全委员单位、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农村维权监督站和专业新闻媒体五大维权网络,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使处理消费投诉更加方便、有效。同时运用调查、调解、仲裁、法律支持、揭露批评等多种形式帮助消费者维护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最后,还将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建言献策。消保委将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加大立法、司法、行政保护的相关建议,从而解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突出问题,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将政府维护消费市场秩序的相关政策变化和新的举措向广大消费者进行宣传、讲解,当好政府与消费者信息沟通的“桥梁”。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