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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情敌”下水淹死 初中女生获刑8年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1-13 08:07:38

 本报讯(记者 胡珊 通讯员 马晓 陈雷)为了让好友在她和男友中退出,15岁的初中生蓝溪在约同班好友程梦出来聊天的晚上,将程梦从水库的大坝上推了下去(本报上月17日曾报道)。昨天,鄞州法院一审判决,蓝溪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法院认为,蓝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蓝溪在犯罪时未满16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法官说,蓝溪因年纪轻,发生感情纠纷后处理不当,走上犯罪道路。经过法庭审理,蓝溪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对自己的行为也感到很后悔,表示愿意悔过自新。案发后,经章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蓝溪的家人一共赔偿了程梦父母48万元的损失,这也是酌定从轻的情节之一。

  案件回放

  去年9月13日早上6点多,章溪一级发电站工作人员在栅栏处发现一个女孩的尸体。经证实,她是2天前失踪的章水镇某中学初中生程梦。

  一天后,程梦的同班同学兼好友蓝溪向警方承认,人是她从水库大坝上推下去的。

  去年7月,蓝溪和一名职高男生梁中开始交往。交往前,蓝溪就已知道同班好友程梦曾是梁中的女友,不过两人分了手。和梁中交往中,蓝溪逐渐发现,男友还在与程梦联系。去年9月8日,蓝溪在街上偶遇梁中和程梦二人,向梁中提出了分手。

  分手后,蓝溪仍想和梁中复合,认为“如果程梦自己放弃梁中,或是程梦没有了就好了”。

  去年9月10日晚8点多,两个女生来到章水镇皎口水库大坝处。蓝溪因为心生怨恨,趁玩耍之际,将程梦推下10多米高的大坝,导致程梦溺水死亡。(因涉及未成年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