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13日电(记者潘清)来自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消息说,计划设立于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的贷款公司已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批准。这是花旗中国获准设立的第三家贷款公司。
花旗中国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欧兆伦表示,花旗致力于投资中国业务的持续发展,并为获准在辽宁省设立贷款公司感到非常高兴。
“我们深刻理解在国内发展中地区拓宽金融服务的重要性,也相信花旗引进的贷款公司模式将有助于在内地进一步促进金融服务的持续性发展。”欧兆伦说。
新的贷款公司将命名为大连瓦房店花旗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提供抵押及无抵押贷款,以满足当地群众的金融服务需求,支持当地经济发展。
2008年,花旗获准在湖北省设立两家贷款公司,其中湖北荆州公安花旗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8年12月16日开业并正式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