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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采取多种举措狠抓“五个严禁”落实
稿源: 人民网  | 2009-01-13 16:53:24

  人民网上海频道1月13日电(高远包蹇)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发布后,上海各级法院迅速行动,认真学习贯彻“五个严禁”规定。

  1月9日,上海高院党组专题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五个严禁”规定,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应勇在会上强调,“五个严禁”的出台,有利于人民法院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强化对法院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从而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坚守司法廉洁,确保队伍纯洁,上海法院务必采取具体举措,将“五个严禁”落到实处。

  市高院结合上海法院实际,研究制定《上海法院司法廉洁十条纪律》,内容涵盖审判、执行、司法行政管理等十方面的纪律;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在法官与律师之间构筑防范司法不廉洁的“隔离带”;提出高院党组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具体实施意见,并下发全市各级法院。各级法院在原先已向社会公布的基础上,再次向社会公布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录音电话、举报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链接: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

  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五个严禁”,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