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电(记者龚哲明)“我省狂犬病防控趋势非常严峻,尤其是农村,据统计,有近70%的狂犬病患者发生在农村。这与狂犬病疫苗未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有一定关系。为此,建议我省尽快把狂犬病疫苗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促进狂犬病在农村的防控工作。”这是省政协委员、市卫生局疾控处处长周学群昨日向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的建议。
由于缺乏对犬类的有效管理,近年来我省犬伤病人数以及因狂犬病死亡的人数不少,狂犬病防控趋势非常严峻。据卫生部门掌握的有关资料,2007年至2008年,我省狂犬病死亡人数总计106例,在法定传染病死亡原因中高居第二位,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据卫生部通报称,造成近年来狂犬病疫情上升的原因主要有:公众养犬大量增加,城市的宠物犬、农村的看家犬等数量及密度均明显增加;犬只管理工作不到位,犬免疫接种率下降;公众对狂犬病危害认识不足,被犬咬伤者未采取正确的伤口处理和狂犬病疫苗接种措施。
被犬咬伤后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是防范狂犬病的唯一有效措施。据宁波的调查显示,人群中每年犬伤发生率约为2%,只有近85%的犬伤病人接受了规范的伤口处理和全程的疫苗接种。2002年至2008年的50例狂犬病死亡病人中有42例未接种过狂犬病疫苗。因狂犬病疫苗(国产215元/人份)和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国产98元/瓶)价格相对昂贵,部分群众舍不得费用。
周学群建议,我省应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注射狂犬病疫苗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门诊补偿范围,给予一定比例的直接补偿,以减轻农民的免疫费用负担,保证受犬伤的农民能及时接种狂犬疫苗,提高免疫接种率,有效预防和控制我省狂犬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