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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可燃放时间为1月23日至2月10日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1-16 13:03:47

  

  昨天下午,江北孔浦二村社区邀请地段民警给少年儿童及家长上了一堂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知识课。据悉,今年春节期间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可燃放19天,时间为1月23日至2月10日(农历十二月廿八至正月十六)。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