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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为独生子女夫妇是否也可生二胎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1-19 14:07:13

  本报杭州消息 宁波累计已有近9万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妇放弃生育二孩,其中余姚市的人口已经连续5年为负自然增长。针对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面临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重大问题,省政协委员、宁波市政协副主席郁义康建议2010年前后完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再生育规定,实施“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生育政策。

  郁义康说,1971年至2006年我省累计少生2300万人左右,省内一些市人口已经负增长或接近零增长,如宁波多年保持超低生育水平,余姚市的人口已经连续5年为负自然增长。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面临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重大问题。”他认为,从人口发展的宏观层面来说,未来几十年,我省人口将呈现出少儿人口快速减少、劳动年龄人口比重日趋下降、老龄人口比重持续增加的态势,人力资本总体活力逐步衰退,社会抚养压力增大,影响经济发展。从人口发展的微观层面来说,长期来我省出生人口结构严重畸形,全省一孩率长期保持在70%多,我市80%多。

  他说,在确保国家、省人口目标实现的前提下,满足部分群众的生育愿望,已成为计划生育领域关注民生的重大课题,建议2010年前后完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再生育规定,实施“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生育政策。

  据有关部门分析和测算,如果2010年实施这一政策,20年以后全省将增加140万左右出生人口,即每年增加7万人,对我省的总人口规模影响不大。从宁波市实际来看,低生育水平持续时间更久,累计已有近9万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妇放弃生育二孩,在专题调查中,尽管政策允许,仍有40%左右的双农独女家庭、一半以上的“双独”家庭夫妇不想再生育,去年取消再生育间隔后也没有引起二孩生育的增加,表明群众对生育政策微调的敏感性下降。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