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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规范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行为
稿源: 新华网  | 2009-01-19 22:35:36

  新华网北京1月19日电(记者 赵晓辉 陶俊洁)中国证券业协会19日发布了《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这促使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有法可依。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出台准则主要是为规范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准则,证券业从业人员是指证券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以及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的证券经纪人;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托管或销售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财务顾问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中从事证券评级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等。

  准则明确规定了从事证券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通过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执业注册,接受协会和所在机构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准则还明确规定了从业人员的禁止行为、监督及惩戒的有关规定。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