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哲明)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矛盾突出、医疗纠纷频发,正逐渐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正在杭州出席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我市省人大代表许信龙昨日向大会提交一份建议,建议在全省推广《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
许信龙,慈溪市卫生局副局长、慈溪市人民医院院长,长期从事基层医疗单位的管理工作。他告诉记者,医患纠纷的处理一直让他颇感头疼。2008年3月1日,《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以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的形式正式试行,以医疗单位和患者之外的第三方作为处理纠纷的主体,及时、有效、公平、公正地处置各类医疗纠纷,最大程度地缓解了紧张的医患关系。
许信龙说,以第三方机构为主体参与解决医患纠纷,改变了过去人们认为医患关系处理都是医院和医疗行政主管部门的事的观念。这样的处理方法,不仅提高了老百姓的信任度,而且相对来说对医疗机构正常业务的开展影响较小。
据了解,到2008年11月底,宁波市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医疗纠纷257起,索赔金额4114.91万元,实际赔偿506.55万元。这一做法较好地维护了医疗机构和患者两方面的正当权益,促进了和谐医患关系的建设。
许信龙表示,我市这一处理医疗纠纷的做法如能在全省推广,将会有效缓解我省其他地区医患关系紧张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