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北仑
北仑通途路通行费是否存在重复收费?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1-20 13:25:51

  本报讯 家住北仑新碶的陈师傅前几天开着私家车去年检,被收取了每年240元的“北仑通途路车辆通行费”。可这个收费项目,他驾车进出甬台温高速大碶收费站时也要被收取。既然年检时征收过,为何还要在高速收费站再次征收,是不是属于重复收费?昨天上午,陈师傅向本报诉说此事。

  陈师傅告诉记者,他问了车辆检测站的收费人员,得知凡是北仑牌照的车辆都要缴纳这笔“北仑通途路车辆通行费”,一般的小轿车是按照每个月20元的标准征收的。而甬台温高速大碶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则告诉他,这是地方上的“北仑通途路车辆通行费”,他们只是代征而已。

  既然名目相同,这样一来不是重复收费了?陈师傅说,他朋友的车上了江东区的车辆牌照,了解到老三区的车辆过去也是在年检时统缴类似的“六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在进出高速公路宁波、大朱家、宁波东收费站时也要被再次交纳这个通行费。但从2004年9月开始,对已按年缴纳该项费用的车辆,在高速公路收费站不再代征,解决了多头收费的问题。

  不仅是陈师傅有这样的疑问,去年北仑的人代会上也有人大代表提出,群众对这个北仑通途路收费存在重复收费的问题,反映强烈,建议取消此项收费。

  昨天下午,宁波高速(收费)公路管理处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浙政办发[1998]183号文件,从1998年12月16日起,对通过宁波北仑通途路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委托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大碶收费站和宁波东收费站代收。同时,北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的机动车辆通行费委托公安交警部门统一征收。所以从客观上讲,确实会有一部分北仑等区域的车辆在统缴过通行费后,在经过大碶等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被再次收取的情况。这个问题,交通等相关部门也很重视,已经由市里牵头起草报告,向省里申请把北仑车辆每年在年检时强制统缴的此项费用改为自愿缴纳,保留高速公路收费站的代征,这样一来,就会改变多头收取同一费用的情况。

  据了解,目前该报告已经由省交通厅移交到省物价部门和省政府办公厅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就会在近期向社会公布。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