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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不成恩将仇报 男子企图烧加油站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1-21 08:11:10

  本报讯(通讯员桂凌 薛天祥 记者沈孙晖)江苏籍男子鲍某偷窃加油站的马达被当场抓获。经不住鲍某苦苦哀求,加油站员工就把他放了。没想到鲍某居然心怀怨恨,酒后拿着汽油企图纵火烧掉加油站,幸亏被及时制止。近日,北仑区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判处鲍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34岁的鲍某一直在北仑小港靠捡收破烂为生。他看到很多人在三轮车上非法加装小马达,便也想弄一个马达。很快,鲍某瞄上小港一加油站院子里的电动马达,打算去行窃。

  去年9月14日晚7时半左右,鲍某推着三轮车来到加油站对面停下,随后趁着夜色翻墙进入加油站旁的一个院子里,很快偷到一只电动马达。正当他要离开时,被加油站的员工发现后抓获。原本员工打算报警,但经不住鲍某的苦苦哀求,也觉得没造成什么大损失,就将他放走了。

  谁知鲍某越想越气,跑回去后喝了大量白酒和1瓶啤酒。酒一下肚,心里那股气更压不住了。于是,他借着酒劲,骑着三轮车带了一桶汽油又回到加油站。在油罐车停放点附近,鲍某右手拿着一把菜刀,左手从裤袋里掏出打火机,打开盖子摇晃汽油桶,3次打着了火,指着加油站刚才抓他的员工,扬言要引燃汽油并引爆加油站,同归于尽。后加油站员工趁其不备,将鲍某当场制服后报警。

  北仑法院经审理认为,鲍某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引发明火,造成爆炸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鉴于本人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沈媛仪】